在種類眾多的德國簽證中,本文的重點是介紹工作(實習)簽證(90天以上)的申請攻略。其性質既與留學簽證有著本質區別,也不同于短期的“商務簽證”,在其準備材料、辦理過程和拒簽風險方面有著自己的特點。
網上論壇關于辦理留學簽證的攻略已經非常全面,因此本文不做累述。但如何辦理工作(實習)簽證,卻是一個盲區,很少有人系統地進行過經驗教訓的總結。為了方便更多同道中人獲取更系統、更全面的實用信息,本文將對德國簽證的辦理過程進行全面剖析和解密,同時詳述辦理德國工作(實習)簽證的攻略。
如果實際在德國工作(實習)的時間長于3個月,那么德國公司可以在邀請函上先注明“工作時間只有3個月”,如此就屬于辦理短期簽證(商務簽證)的范疇,一般一周內就可以拿到簽證,避免了耽擱赴德時間。但是在3個月的工作結束時,無法在德國當地的外管局辦理延簽,必須先按期回國,再用新的邀請函向德國駐中國領事館提出新的簽證申請。拿到新的簽證后,才能再次赴德繼續工作。
以上海領事館轄區為例,簽證辦理的基本步驟是:申請人首先用電話或者Email預約,提供姓名、生日、聯系電話等信息。領事館一般將面簽時間安排在預約起一周至一個月之后,具體的等待時間長短要視當前的辦理人數多少而定。在預約面簽日期的當天,申請人必須親自前往領事館進行簽證面試,并且應在早上8點前到達排隊。進入領事館后領號等候,在簽證面試的同時,應提交以下材料:
1.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;
2.三份填寫完整的申請表(RK1200),四張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兩寸彩色證件照片(與護照照片相同即可),申請表上各貼一張,另外一張面簽時遞交;
3.用德語或英語書寫的德國公司的工作合同或實習邀請函,包括逗留時間和目的、工資報酬、社會保障等內容;
申請在德國公司實習或接受在崗培訓者還須另交下列材料:
4.戶口簿原件及所有頁的復印件;
5.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的境外醫療保險證明,其中境外醫療補償一項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三萬歐元;
6.中國公司或學校出具的德文/英文介紹信或派遣函,信上須注明單位地址、聯系電話和傳真、簽證申請人身份及實習的逗留時間和目的,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。但是,在官方的“簽證須知”里列舉的提交材料并不完整。在實際的案例中,許多申請人被要求提交其它材料(如工作許可證),而這并未在“簽證須知”里被說明,因此導致簽證事務的延誤甚至拒簽。因此,筆者在總結了若干案例后,將申請人應當準備的其它材料及其注意事項歸納如下:
1)如果尚沒有工作合同,好能在德國公司的邀請函上附注“到達德國后即締結工作合同”;同時一定要注明工資報酬,這將作為經濟擔保的證明,這一點對實習生尤其重要,否則很可能被要求另外出具“父母經濟擔保書”。
2)尤其對于赴德國公司工作的申請人,會被要求提交德文/英文版個人簡歷和學歷認證,即申請人需要將[FS:PAGE]自己的高學歷證書在國家法定的公證處翻譯公證,具體情況可咨詢上海市公證處或同濟大學德國問題研究所;
3)無論是在德國公司工作還是實習,按照德國法律規定都必須持有工作許可證。工作許可證是由德國的勞工局簽發的,因此申請人需要在申請簽證前,應當先行委托德國公司向當地的勞工局提出勞動許可申請(自己以個人的名義無法申請),并將所需材料(根據德國公司的要求,如個人簡歷、學歷認證等)提交給德國公司。待工作許可證辦出來后,再向領事館提出簽證申請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