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所需時間:需提前2周申請簽證。
二、要求項目:
1、照會或公函上應注明訪問目的、抵達時間和停留時間;
2、提供邀請函、電及護照影印件(有效期不能少于半年);
3、申請人無論持何種護照,均需用西班牙文或英文填寫簽證申請表一張,交照片兩張。
4、提供詳細的日程表;
5、非外交官需提供機票定單;
6、用西班牙文或英文填寫名單表一份;
7、申辦簽證前,持照人須在護照上簽名。
三、簽證情況:
巴方一般發60天有效一次入境簽證。
憑第三國簽證和往返機票,巴方發給停留3天的1次過境簽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