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或進修日本簽證
(1)訪問學者簽證:須出示大學或其他公共研究機構的邀請信或獎學金證明。
(2)留學簽證:須出示日本大學錄取通知書、在日就讀資格證明(即各類學歷證明)留學期間的資金費用證明。
(3)語言學習簽證:須出示日本語言學校入學證明(每周不低于20學時)、已付至少3個月學費的收據、全部費用來源證明、用日文書寫的學習語言目的說明。
工作簽證
(1)來日工作簽證:須出示日文或英文書寫的個人簡歷、工作合同(合同中須包括報酬和社會保障及工作和住所等內容)及設在日本公司的邀請函(須注明停留時間和目的);
(2)廚師工作簽證:須出示日文書寫的工作合同(含報酬及社會保障等)和個人簡歷、經專業公司鑒定過的勞務培訓合格證、外派勞務證明、廚師工作簡歷、日文或英文語言知識證明。
(3)開設私營公司簽證:須出示用日文或英文書寫的公司成立合同經公證的合同草案、商業注冊證明或登記所需資金證明、雇主介紹信及資格證明、個人簡歷、詳細說明業務設想的企劃書。注:企劃書內容需包括:經營計劃、資本需求計劃、融資計劃、業務內容、流動資金需求、企業法律形式及地點等。
(4)IT專家等高素質人才工作簽證:須出示主管勞動局根據外國IT專家工作可條例頒發的工作許可保證書。